要正视人的地位。坚持以人为本,首先要正视人的地位。在世界万物中,人始终处于主体、主导的地位。除了人,其他诸如自然的、社会的、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文化的一切关系和事物,都是由人支配的,都是为了人的生存、发展和享受需要。正视人的主体地位,就要在一切社会活动中始终把人放在最主要、最突出、最根本的位置;
要发挥人的作用。坚持以人为本,关键要重视人的作用。人作为社会的主体,在一切社会活动中始终起着能动的、创造性的作用;
要满足人的利益。人为什么要参与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等社会活动,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需要,这种通过一定经济方式、政治方式和文化方式实现的需要,就是利益。利益是人的活动的根本动力。离开利益的引导和激励,人的一切行为就会终止;
要体现人的权利。人的权利,是人生存、发展、享受所应有的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权利。人的权利既表现为个人的,也体现为集体的。无论是作为自然的个体人,还是作为法人的集体人,人的权利都是不可漠视和侵犯的;
要重视人的价值。人的价值,是人的社会地位、作用的综合体现,是人存在的目的和意义。就像商品要实现自己的价值,就要消耗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,对社会有用、能交换出去一样,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,既要通过勤学苦练获得一技之长,也要为他人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。一个人本领越大、贡献越多,对社会对个人而言,他的价值就越大;否则,一个一无所长、一无所有、一无所是、一无所做的人,对社会、对自己就没有价值;
要维护人的尊严。人的尊严,是人作为人最起码最根本的准则和要求,是人作为人应有的不容侵犯的身份和地位,是人获取他人和社会尊重的理由,是一个人品行的基础和处世的底线,也是一个人活着的意义。人的尊严,对每个人来说,都是一样的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,没有大小多少之别,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、至高无上的、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。维护人的尊严,对个人来讲,无论出身贵贱、贫富如何、地位高低,做人起码的准则、要求和尊严不能丢,决不可为了一己之利、一时之快而做出有损人格、尊严之事。一个人要活得有价值、有尊严,必须有正确的理想、坚定的信念、坚强的意志、坚韧的毅力;一个人要取得他人的尊重和帮助,自己一定要有爱人之心、助人之行,只有尊重他人,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。维护人的尊严,要求一切人养成尊重人、理解人、关心人、爱护人的优秀品质;
要珍惜人的生命。坚持以人为本,最根本的是要珍惜人的生命。对人来说,生命是其存在、发展的根本,人只有活着,才能固守主体地位、发挥能动作用、要求利益权利、体现价值尊严、实现全面发展;失去生命,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。珍惜人的生命,首先要在全社会强化“生命大于天”的理念;
要促进人的发展。人的自由、全面、和谐发展,是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。人们之所以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,从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,就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、体现人的价值和权利、实现人的自由、全面、和谐发展。这是人性的最终体现,也是以人为本的最高目的。
【摘自人民网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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